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就“三农”问题发表了许多内容丰富、观点深刻的讲话和著述,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主线。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涵盖发展目标、发展理念和工作主线,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三农”工作的思想理论,既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三农”问题攻坚克难的现实回应,更是指引我国“三农”新发展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理论风格和实践特色。
一、新形势下“三农”发展新目标新理念新路径的顶层设计
(一)新阶段要求“三农”新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成功实现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资源和6%的淡水资源养活了世界约20%的人口。进入新世纪,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2004年—2015年),连续十年的新农村建设极大改善了农村面貌,农民人均收入连续七年(2010年—2016年)增速超过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这些都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发展底气。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迁,“三农”领域许多新情况新矛盾也越发凸显,集中表现在部分低端农产品供过于求,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不足,农业缺乏国际竞争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约束日益加剧,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农民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总体仍然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农民收入面临增速放缓的压力,还有几千万贫困群众尚未脱贫。
党的十八大根据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提出了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新要求。在深刻洞察世情、国情、社情、农情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这个重大判断对理解把握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等思考新时期“三农”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二)新目标着眼当前兼顾长远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迈向现代化的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对“三农”的发展殷之切切,提出“拉长短腿,补齐短板”和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路线图。
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必须拉长经济建设的农业短腿,补齐社会发展的农村短板,解决全面脱贫的小康任务。他语重心长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2015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进一步指出:“中国现阶段不是要不要农业的问题,而是在新形势下怎样迎难克艰、继续抓好的问题”。
立足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目标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坚定有力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愿景,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2014年12月,他在江苏调研时第一次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还提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发达地区在这方面一定要带好头、领好向,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三)新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路径
在明确发展目标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三农”改革发展大局,以实践为导向,作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精准发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科学决策。
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201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前,他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是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作为主要目标,实现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数量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满足质的需求的方向转变。这是涉及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因此,必须以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三农”动能、补齐发展短板、转变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增进农民福祉、厚植发展优势。这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也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的主动作为,更是我国“三农”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到农业农村的长远发展。
二、坚持创新绿色发展,促进农业规模质量效益生态同步提升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农业强不强,从效果上表现为产出的农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人们需求,达到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从效率上则表现为较高的土地生产率、劳动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解决当前成本居高、效益偏低、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大和缺乏竞争力等问题,由目前的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吃饱吃好吃营养安全的新需求,从而改变当前产量、进口量、库存量三量齐增的悖论局面。
(一)始终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
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党治国理政头等大事。习近平同志在2012年出席中美农业高层研讨会上时指出,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把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稳定地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重中之重的大事。
他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发生大饥荒,有钱也没用。解决13亿人吃饭问题,要坚持立足国内。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明确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是简单等同于压缩粮食生产,更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粮食生产。改革的目的是要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上实现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不论何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都是改革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是由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稳定现有耕地面积,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加快落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保证粮食生产优先顺序的基础上,善于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适当进口和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同时高度重视节约粮食。总之,粮食作为一种战略物资,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强化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论述中,方方面面始终贯穿着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强农业、美农村目标更是如此。一方面,我国粮食产量连续保持十几年大丰收的背后是日益透支的资源环境代价;另一方面,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同样是对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2005年至2013年国务院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结果表明,全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是19.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是13.7%、2.8%、1.8%和1.1%。
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源造成的水污染情况也非常严重,每年大量农药、化肥随表土流入江、河、湖、库,随之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2/3的湖泊受到不同程度富营养化污染的危害,造成藻类以及其他生物异常繁殖,水质恶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满足消费结构升级,实现农业发展的代际公平,必须要把生态保护放在更突出、更优先的地位,必须抓好农产品源头,抓牢农业基础。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农业刻不容缓。
首先,调好调顺调优农业结构。在充分考虑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把农业政策目标由从依靠资源消耗满足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上,优化产品结构、经营结构和区域结构,增加绿色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水缺的资源禀赋约束,持续刚性增长的农产品需求决定了我国很难像欧美等国那样实施长时间大范围的休耕制度,所以必须更加精细谋划农业生产,通过分类施策,重点建设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次,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更加强调土地、资源的持续产出能力。通过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质量安全管理,把该退的坚决退下来,把超载的果断减下来,把该治理的切实治理到位。在政策引导上,2016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从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加快推动落实相关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强化耕地、草原、林业、湿地等主要生态系统补贴政策,探索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高效节约用水等有效支持政策。再次,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能。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在山东农科院召开座谈会时指出:“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进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2015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这标志着中国农业发展已从过去主要依靠增加资源要素投入转入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新时期。今后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将由注重增加农产品产量转向更加关注质量,提供有效供给上。
(三)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人地关系是决定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主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承包制极大地解放和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然而由于我国农户户均经营规模小而散,农产品生产成本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程度提高,劳动和土地成本增长趋势越发明显,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局面越演越烈。只有创新体制机制,系统搭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回答好“未来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才能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目前全国2.3亿农户中,约30%、超过7000万农户已流转了土地,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更是超过50%,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顺应城镇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离土农民要求保留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意愿,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7月湖北考察改革发展工作时首次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2016年4月他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再次就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构想做了深刻阐述,随后《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出台。“三权分置”将经营权从承包权里分离出来,允许经营权自由流转。这一变化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鼓励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三权分置”通过实现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有利于促进分工分业,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增加财产收入,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
与此相配套,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以系列制度创新组合拳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如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解决城镇化发展后顾之忧;加快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解决资源错配和高库存问题,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改革财政支农投入使用机制,精准投向,把钱用在刀刃上;加快农村金融创新,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健全农村创业创新机制等政策措施,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拓展农村发展空间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改革培育新动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1月在福建考察调研时所指出的,“要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三、坚持协调开放发展,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有欣欣向荣,也有凋敝落寞。许多村落面临现代社会的挑战,一些乡村出现空心化、老龄化和没落之势,传统村庄文化体开始瓦解,传统乡村美德受到冲击。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一)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早在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提出“八八战略”,要求用开放视角解决农业农村问题,要“跳出农业发展农业,跳出农村发展农村”,“正确处理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进步,是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最棘手的一大难题,也是关系‘三农’发展能否取得成效的重大问题”。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程度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用协调开放理念统筹“三农”工作全局。他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再次强调:“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要把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根本的政策取向,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工农城乡关系。”在城乡开放战略带动下,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惠一体、双轮驱动,我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越发明晰。2016年,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升到57.3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93亿,“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的社会转型徐徐展开。
“三个1亿人”城镇化目标加快实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挺进。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他在2015年2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时要求“推进城镇化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他还强调:“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逐步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同年12月他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城镇化,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核心。……这也是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之策。”另一方面,推进城镇化不是搞成城乡一律化。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在湖北考察工作时就指出:“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亿人至五亿人在农村”,要“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进一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政策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补齐农村发展短板,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以及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二)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乡村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他在青山绿水和乡愁的关系中阐述绿色发展理念,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5年1月,他在云南大理湾桥镇古生村考察时指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首先,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大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加大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力度。将山水林田湖作为生命共同体,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把能源资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其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推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揭开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瑰丽篇章,许多农民表示,这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税费改革后,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最大好事。到中央工作以后,习近平同志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要求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他强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与江苏镇江永茂圩自然村村民交流时指出:“厕改是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可以说小厕所、大民生”,体现了拳拳的民生关切。再次,不搞大拆大建,保留村庄风貌。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湖北鄂州长港镇峒山村考察时表示:“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搞农村建设,决不是要把这些乡情乡景都弄没了,而是要让它们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所以我说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未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将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美美与共”的最佳写照。
(三)稳中有进确保农村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稳定是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由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因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务必积极稳妥,稳步推进。
首先,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顺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从而实现改革目标。一是要牢牢抓住并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根主线,审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的承包权、用活土地经营权,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四个不能”的论断从大局和方向上清晰表明了土地制度改革的界限。二是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进行评估搞股份合作制改革,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经过长期的发展积累,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的村平均近500万元,东部地区村均近千万元。2015年全国部署29个县(市、区)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但绝不能不顾地区差异和发展实际强制性盲目推开,应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其次,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村改革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保障农民的选择权,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政府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以政府主观意志代替农民主体作用,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要民主决策,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如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权的设置等问题不是干部决定,而是由农村群众民主讨论决定。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
再次,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重视空心村和“三留守”问题。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要推动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带动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守法用法。要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让农民成为改革发展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共享发展,全力实现精准脱贫与促进农民增收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亿人,减少到2012年底的9899万人(按照农村扶贫标准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计),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2%,但越往后减贫形势越严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让困难群众同步实现小康,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一)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世纪60年代末他在陕北农村梁家河由下放知识青年成长为大队书记,就立下改善当地贫困群众生活条件的坚定决心,带领村民走上脱贫之路;20世纪80年代他担任河北正定县委书记时,“看到老百姓生活比较贫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形,心里很着急,的确有一股激情、一种志向,想尽快改变这种面貌”,带领群众奋力甩掉“高产穷县”的帽子;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他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期间,著写《摆脱贫困》提出“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实现离任时全区94%的贫困户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他担任福建和浙江省领导时着力加强东西部对口协作扶贫;担任总书记后他掷地有声提出全国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国内考察半数以上涉及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就是他多年来扶贫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
首先,明确打好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所面对的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抓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要实现2020年全面小康的目标,意味着从2015年起平均每年要减贫1000万人以上。因此,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其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作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这是根据我国扶贫形势转变而作出的战略调整。
2015年6月,他在贵州考察时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提出扶贫开发要实现“六个精准”,即“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习近平总书记将“精准”作为扶贫脱贫的关键词,将扶贫脱贫对象由区域转到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要求“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再次,创新扶贫方式和体制机制,形成大扶贫格局。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指出,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加快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脱贫进程、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重大举措,必须长期坚持并加大力度。要鼓励支持更多企业参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工程。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扶贫合力,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
最后,以扶贫对象能力提高为中心,增强脱贫内生动力。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公共服务保障提升扶贫对象的内生动能。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菏泽考察时指出,抓扶贫开发,要紧紧扭住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个基本保障、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这个治本之策,突出重点,上下联动,综合施策。他在给“国培计划(2014)”北师大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中写道,“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扶贫既要输血更要造血,要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坚持民族和区域相统筹,重在培育自我发展能力,重在促进贫困区域内各民族共同发展。2016年7月,他在宁夏考察时讲到,好日子是通过辛勤劳动得到的。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
(二)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
农民的持续增收是农村经济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要更加重视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要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要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要看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在富裕农民上,广辟农民增收门路,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为此,既要帮助农民获取非农收入,又要不断挖掘农业农村内部增收潜能。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农产品经营和农产品电商联合配送等现代农产品流动方式,拓展和开发农业的生态、休闲文化等多种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在提高农民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来种地’这个问题,说到底,是愿不愿意种地、会不会种地、什么人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农村劳动力状况和资源配置新变化新趋势,适应建设现代农业新要求,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大批青壮年留在农村,培育一大批种田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产品营销人才、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确保现代农业发展后继有人;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让农村下一代掌握更多知识和技能。
在扶持农民上,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在政策上要考虑如何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今后要继续改革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确保投入只增不减,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由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转变,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体系。在总量不断扩大基础上,让新增补贴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向绿色农业倾斜;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给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五、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党的领导是实现“三农"新发展的根本保障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强农惠农政策照顾到大多数普通农户;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尊重基层创造,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强调务必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从严治党中真抓实干、求真务实。
(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全党核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在党的十八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与中外记者的首次见面会中19次提到“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多次谈到“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到地方考察都深入农村调研,体察民情、问计于民。在每年年底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前期,他都会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研究“三农”工作并作重要讲话,持续强化重农强农信号。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考察时指出:“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遵义县枫香镇花茂村考察时强调,党中央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笑还是哭。如果乡亲们笑,就是好政策,要坚持;如果有人哭,说明政策还要完善和调整。他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2015年1 0月,他出席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时说,“到乡亲们家中,同他们聊天。他们的生活存在困难,我感到揪心。他们生活每好一点,我都感到高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题,再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切为了人民,这是逻辑起点和落脚点,也是推进“三农”改革理论创新的价值基点。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我们党把农民问题解决得好,什么时候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得紧,革命、建设、改革就顺利进行、蓬勃发展。因此,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再次谆谆告诫,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
(二)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和中国所有的事业一样,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是“三农”发展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也是所有问题的核心。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要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必须抓好基层、牢固基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工作期间就指出“求真务实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和工作作风。搞好新时期新阶段的‘三农’工作,更需要我们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
对于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真正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以农业为主产业的市县乡镇干部,要熟悉农业、了解农业,农作物的种类和品质、节气、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还是要懂的,不懂要抓紧补课”。对于党执政兴国“一线总指挥”的县委书记们,曾经同样有过县委书记任职经历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县委书记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于党的基层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2月到新华社同河南兰考县谷营镇爪营四村进行基层干部作风调查的记者视频连线时强调,基层干部作风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造就一支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做出重要指示,各地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扶贫一线,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加强思想引领、提升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三农”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以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三农”发展新目标的“三农”思想体系彰显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战略远见,体现了人民中心、真挚深厚的民本情怀,勇于改革、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统筹兼顾、恪守底线的领导艺术,必将有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推动“三农”事业新发展,带领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三农梦”!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余佶撰稿)